清风护幼教,廉洁伴成长
——国际反腐败日廉政建设宣传
一、节日溯源与教育意义
12月9日是“国际反腐败日”,2003年由联合国确立,旨在呼吁全球共同打击腐败、维护公平正义。
教育领域的廉洁是社会廉洁的基石,幼儿园作为启蒙教育阵地,不仅要守护孩子们的纯真童年,更要以廉洁从教、规范管理为孩子们树立“诚信正直”的人生榜样。值此国际反腐败日,我们面向全体教职工、家长及社会,普及党风廉政建设知识,凝聚廉洁育人共识。
二、核心廉政知识要点
《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1.坚定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
2.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执教、廉洁从教。
3.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幼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4.潜心培幼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爱岗敬业,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因材施教,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5.加强安全防范: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幼儿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不得在保教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幼儿安危擅自离岗。
6.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幼儿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7.遵守学术规范:秉持科学态度,坚守学术诚信,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伪造研究成果,不得在申报课题、成果评审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8.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评优评先、职务评聘等工作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9.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不得索要、收受幼儿家长财物或接受宴请、旅游、娱乐等利益输送,不得违规有偿补课或诱导、强制幼儿参加有偿培训。
10.规范保教行为: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规范保教行为,不得采用任何形式体罚、变相体罚幼儿,不得歧视、侮辱幼儿,不得泄露幼儿隐私。
三、廉洁寄语
廉洁是教育的灵魂,每一份坚守都在为孩子的未来播种正义的种子。让我们以国际反腐败日为契机,将廉洁精神融入教育教学的每一个细节,用清正廉洁的言行,共同打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四、监督渠道
线下举报箱:幼儿园园长办公室对面“园长信箱”
附属幼儿园党支部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