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届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推介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4    浏览次数: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届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推介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在深化改革和创业创新创造上奋勇争先”战略部署,引导和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增强创新思维、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选树新时代大学生科技创新“领航标杆”,引领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成果推广等方面的科技创新活动,为我省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助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校园文化氛围,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四届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推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介范围

  全省各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在校学生。

  二、推介标准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科学素养。

  (二)热爱科学,在学习上富有创新精神,乐于学术钻研,有科学实践能力,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方面成绩突出。

  (三)创新意识强,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具有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对行业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四)科研创新成效突出,典型事迹对高校学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五)除具备上述(一)至(四)基本条件外,至少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创业计划大赛、课外科技作品大赛并获二等奖(含)以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创新创业赛事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有明显示范带头作用;

  2、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获得立项;

  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科技或专业论文;

  4、参加省级以上组织的各类科技竞赛活动,并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5、依托创新创业科研项目获得专利权;

  6、为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创意设计方案、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并受到好评者;

  7、有科研创新成果并被相关企业采纳转化,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三、工作安排

  (一)学校初选

  各高校通过初选确定本校大学生“创新之星”推荐人选,要严格对照推介标准组织本校学生报名,并进行材料审核、初选(个人汇报、成果展示)和公示。推荐人选的事迹要突出先进性和代表性,确保把在科研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时间:2025年3月11日至3月31日。

  (二)限额推荐

  郑州大学、河南大学各5人、“双一流”创建高校各3人、其他本科高校各2人、高职高专各1人。

  (三)确定人选

  省教育厅通过材料复审、现场展示、网络投票、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第四届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名单,其中,研究生10名,本科生10名,专科生10名。

  (四)宣传推介

  本次活动作为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省赛中的重要环节,将组织部分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在全省高校开展先进典型巡讲活动,掀起大学生奋勇争先的创新创业热潮,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校园文化氛围。

  四、有关要求

  1、请各高校高度重视,把本次活动作为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重要举措,广泛发动、积极组织,按限额择优推荐。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提升政策的知晓度,把本次活动作为树立典型、学习典型、宣传典型的良好机会,成为学生自愿参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过程,在学校掀起科研创新和社会实践的热潮。

  2、推介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充分保证推介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学校要对人选事迹真实性负责。

  3、请各高校于3月31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电子版(Word 版和盖章扫描PDF 版)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省教育厅科技与信息化处。推荐材料包括:

  ①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遴选推荐表

  ②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推荐汇总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苞 霍 帅 联系电话:0371-69691667

  电子邮箱:Henangaoxiaok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