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结核病防控是学校传染病防控和卫生保健的重要内容之一,受到了各级教育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的高度重视。
1.结核病是如何传染的?
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引起的慢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性肺结核患者咳嗽、打喷嚏、唱歌、大声说话时,含有结核分支杆菌的飞沫可经其鼻腔和口腔喷出体外,在空气中形成飞沫,较大的飞沫很快落在地面,而较小的飞沫很快蒸发成为飞沫核,可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含菌的飞沫核被吸入肺泡,就可能引起感染。
2.肺结核的主要症状有哪些?
肺结核的主要症状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有的人会有低烧、盗汗、胸痛、胸闷等。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咯血或血痰等症状的人,通常为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时,应及时、主动到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
3.学生确诊肺结核后应怎样做?
学生确诊肺结核后,应在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规范治疗,同时,应尽快告知班主任或校卫生室/校医院,以便帮助其他同学尽快接受筛查。不应向学校隐瞒病情带病上课,或不向医疗机构如实说明学生身份和学校信息。
4.学校在结核病防控中需要做哪些工作?
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体检中应包括结核病检查项目。强化对学生的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加强日常晨检、因病缺课病因追查及登记、结核病患者休复学/休复课管理等工作。努力改善教学和生活环境,在学校出现肺结核患者后,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5.学校发现肺结核患者应该如何做?
学校发现肺结核患者后,要及时告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进行疫情报告,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规范开展休复学学生和休复课教职员工的管理,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做好在校治疗学生的服药管理和预防性治疗学生的服药管理。
6.怎样做好患肺结核学生的休复学管理?
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生,对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患者,应当开具休学诊断证明。学校根据休学诊断证明,对患肺结核的学生采取休学管理。患者经过规范治疗,达到复学标准后,医生可开具复学证明建议复学,并注明后续治疗管理措施和要求。学校凭复学诊断证明为学生办理复学手续、并督促学生落实后续治疗管理措施。
7.学校结核病疫情处置常用哪些消毒方法?
一是化学消毒。采用过氧乙酸熏蒸或喷雾消毒,持续120分钟,可有效杀灭结核菌。
二是紫外线照射消毒。对通风不良的教室和宿舍可采取紫外线消毒。采用太阳光照射也是杀灭结核菌有效的方法。
驻马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学校卫生监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