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驻马店幼专〔2023〕13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资助育人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学生提供实践锻炼的机会,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和自立自强精神,帮助学生了解社会、树立服务意识,增强社会实践能力,全面提升综合素质。现公开招聘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勤工助学岗位。
一、申请对象
我校在籍全日制在校学生,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二、各部门岗位需求及工作内容
三、基本要求
(一)勤工助学岗学生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纪校规,思想品德良好;
2.学习刻苦认真、积极上进;
3.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4.学有余力,课余时间比较宽裕,服从用工部门管理。
(二)勤工助学岗用人部门
1.负责组织学生开展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维护勤工助学学生的合法权益;
2.负责对参加勤工助学学生进行思想教育、诚信感恩教育等;
3.负责对参加勤工助学学生的工作管理和考核;
4.负责对勤工助学活动的劳保、安全、技术及岗位要求劳动效益的检查验收等事宜,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
5.设岗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不得要求学生请假或旷课工作,不得安排学生从事教师个人工作和私人生活事项等。
四、申请流程
1.学生申请。有意向从事勤工助学岗位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驻马店幼专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1)。(9月24日-25日)
2.各用工部门在接到学生申请后自行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面试。(9月24日-25日)
3.经用工部门审核、面试通过的同学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符合岗位要求的学生,由用工部门指导填写《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双向选择”登记表》(附件2)。(9月27日-30日)
4.用工部门提交《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暨用工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9月30日下午4:00之前)
5.正式上岗。(10月8日)
6.用工部门根据勤工助学岗学生平时表现和工作能力进行考核,用工次月5日之前将《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勤工助学报酬考核表》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综合楼406室)。
联系人:宋碧帛
联系电话:0396—36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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