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驻马店幼专〔2021〕111号)(附件1)文件规定,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奇发向上刻苦学习,勤于实践,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优秀人才。现将2024年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一)我校二年级及以上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列的学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1.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未解除者;
2.该学年中考试、考查成绩有一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经重修、补考后成绩合格的学生不参加奖学金评比);
3.转学、转专业未满一学年;
4.该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不及格;
5.休学;
6. 该学年中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不及格者;
7.该学年中考试有舞弊行为者及诚信方面失信者;
8. 恶意拖欠学费者;
9.其他应当禁止评选的情况。
(三)原则上本年度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生不参评。
二、奖励标准:
一等奖2000元;
二等奖1500元;
三等奖800元。
以上奖励均一次性发放。
三、评定要求
(一)各学院以专业、班级为单位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学生代表不少于专业、班级总人数的10%),初步提出获奖名单;
(二)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审,进行3个工作日的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在全校进行3个工作日的校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
四、名额分配
五、报送材料要求
11月25日—11月29日,为各学院宣传,学生申请阶段;
12月2日—12月4日,为学院评审、公示,数据上报阶段;
11月6日—12月11日,为学校评审、公示,数据收集整理阶段。
请各学院12月4日前将《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由学院副书记签字盖章后交到综合楼406,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zmdyzxszz@163.com。
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