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辅导员、全体同学: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均是由国家有关部门拨款,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学院应严格按照国家奖助学金评选要求及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办法执行,在评选过程中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调查属实,将进行严肃处理。为切实做好基础教育学院2023年度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畅通咨询投诉处理渠道,在奖助学金评审期间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或投诉:
1、咨询投诉电话:15890225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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