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同学们,大家好!
新学期即将到来,不知道大家对于学校的资助政策有多少了解呢?今天,为大家带来最新最全面的资助政策介绍和解读,一起来看看吧!
一、入学前
1.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旗)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
(温馨提示: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贷款额度: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贷款期限: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减60个基点执行
二、新生报道期间
2.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不齐学费、住宿费,可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三、入学后
3.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奖励标准: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4.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土学位)在校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
(温馨提示: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5.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
(温馨提示: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6.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7.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不含县级)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8.勤工助学:
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9.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项目。
温馨提示: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填写一张申请表,这张表可以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政策文件—综合政策”栏目下载,不用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如果你是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等学生或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记得带上相关材料复印件。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s://www.xszz.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