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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职业院校德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家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情况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3-03-01 09:16:22  浏览: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职业院校德育与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家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情况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委管学校:

  按照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3〕2号)有关要求,现将德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职业院校德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家

  为充实职业院校德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家库,请各单位聚焦德育与思政工作研究与管理,以及思想政治(理论)课、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中职班主任等具体工作领域,优中选优,认真组织推荐有关专家。每市(县)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委管学校、教科研机构、学会协会每个方面1-2名。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专家可作出说明,酌情增加推荐名额。

  拟推荐专家应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工作严谨、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公正;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熟悉职业院校德育与思政工作要求和改革进展情况;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坚持自愿原则,且能够保证承担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所在单位能够提供有关支持和条件保障。

  二、报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实施情况

  请围绕本市县、本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和内容落实情况,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设与活动开展、心理咨询(辅导)室建设、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等方面情况,深入调研,总结已开展的工作与成效、经验与不足、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提出进一步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形成实施情况报告、填报统计表并按要求报送。

  三、报送及推荐要求

  (一)推荐职业院校德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家。各单位组织被推荐的专家填写专家库人选推荐表(附件1)并审查相关内容,填写推荐单位意见和专家库人选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2023年3月13日前将Word版及加盖公章的PDF版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并寄送纸质材料。我处不受理专家个人直接报送的材料。

  (二)报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实施情况。各市(县)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委管学校请于3月20日前将本地(校)word版及加盖公章PDF版的《纲要》实施情况报告及统计表(附件3或4)发送到指定邮箱并寄送纸质材料。

  四、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刘东洋 王真真 0371-69691878

  邮 箱:zcjc@jyt.henan.gov.cn

  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822


  附件:1.职业院校德育与思政工作专家库人选推荐表

  2.职业院校德育与思政工作专家库人选推荐汇总表

  3.《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实施情况统计表(教育行政部门填报)

  4.《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实施情况统计表(学校填报)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