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社团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受学校团委管理和指导的全校学生社团组织,是学校和社会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建设校园精神文明、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是全校学生社团的代表。
第二条社团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参与校园文化建设,推进素质教育,促进社团成员综合素质的提升;
(二)引导、组织、监督各社团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使社团切实为学生和社会服务;
(三)代表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社团,维护社团权益,成为学校和社团之间、社团和社团之间、社团和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四)配合学校维护校园稳定,构建和谐校园,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三条社团管理部坚持群众化、民主化,保持同社团的密切联系,依靠社团开展工作。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到基层,全心全意为社团及社团成员服务。
第四条社团管理部充分发挥学生社团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尊重学生社团作为活动主体的独立性。社团管理部必须经常向社团通报情况,听取社团和会员的意见,研究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社团要及时向社团管理部汇报工作,服从社团管理部的领导,配合社团管理部的工作。
第五条社团管理部活动经费采取学校拨款和自主筹措相结合。
第六条社团管理部遵照和《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社团管理章程》《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以及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开展工作。
第七条社团管理部主席团及其下属各部门是社团管理部的日常工作机构,是社团管理部委员会的常设机关。
第八条经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社团管理部主席团,主席团设主席1名,副主席3名。社团管理部主席团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九条民主选举产生社团管理部委员会;(委员会由各部副部长以上人员组成)
(一)在社团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社团管理部委员会执行社团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社团的重大事项;
(二)由社团管理部委员会决议社团管理部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第十条社团管理部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社团代表大会和社团管理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社团管理部的重大事项;
(二)召开社团管理部委员会会议、社团代表大会以及社团管理部大会;
(三)批准社团管理部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
第十一条社团管理部主席主持社团管理部的工作,具体职责:
(一) 负责协调统筹社团管理部与学校、各系社团管理机构的关系。
(二) 对学生社团有监督权,对其提出批评和建议,有权对违反校纪校规或有损社团整体利益的社团或社团活动予以制止、进行调查,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社团管理部委员会讨论予以处理,提名不合格的社团负责人,交社团管理部委员会讨论报共青团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予以撤换。
(三)有权审批社团管理部各部门的经费申请,有权审批社团代管基金的申请,监督各社团财务运作,统一划拨经费。
(五)经学校团委批准,签发有关社团管理部的各类文件。
(六)提名社团管理部各部门人员,提名不称职的干部交主席团讨论撤换。
第十二条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分管具体工作,处理相应事务。受主席委托,行使主席职责,主席因故不能履职时,代理主席工作。
第十三条主席团在任期内实行年度述职制度。经社团管理部委员会全体会议认可,可连任,如有缺额,则在委员会内进行增选或改选。
第十四条由社团管理部主席负责社团管理部的协调工作,并代表学校团委对社团管理部进行指导。牵头落实社团管理部综合、常务性的工作,监督社团管理部的财产、资金使用情况。牵头组织社团年检、优秀社团评比、社团联席会议等综合性工作。
第十五条社团管理部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委员会全体会议,传达学校关于社团工作的精神,部署安排阶段性的社团工作,交流反馈有关社团工作的信息。社团管理部委员会委员必须遵守社团管理部章程和条例,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对长期不遵守有关章程、条例或违反校纪校规者,经社团管理部委员会内部表决多数通过,社团管理部有权做出处理。
第十六条社团管理部各部门成员以及有关会员单位必须遵守社团管理部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出席有关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对不履行有关规章制度或违反校纪校规者,社团管理部主席团有权对其进行教育,必要时上报学校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社团管理部主席团成员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社团管理部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委员会同意报校团委批准后,工作交接完毕,方可辞去相应职务。
第十八条社团管理部主席团成员因故被免职或辞职后,由委员会从社团管理部委员会民主协商报团委审批后产生新的主席团成员。
第十九条社团管理部主席团下属部门成员因故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社团管理部主席团提出书面申请,经主席团同意后,工作交接完毕,方可辞去相应职务。
第二十条社团管理部委员会、主席团需要表决的会议采取投票或举手表决制。表决方式由主席团根据会议需要决定。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该次会议通过的决议方为有效。重大决议的表决实行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制,日常一般性决议实行二分之一以上的简单多数制。
第二十一条为加强校级学生干部自身组织建设,树立校级学生干部在同学中的良好形象,特制定以下行为准则:
(一)学习刻苦努力,工作踏实认真。
(二)遵守社团管理部章程,执行社团管理部决议,参加社团管理部活动,能起模范带头作用,服从安排。
(四)不许通过各种方式谋取私利、不拉帮结派。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校园文明,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六)全体成员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携本学期课程安排表到社团管理部办公室报到。
(七)安排的工作无故不到岗、迟到、早退,不按时出席例会等。社团管理部将严肃处理。
(八)维护社团管理部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友爱精神,互相帮助。
(九)维护社团管理部的荣誉和利益。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须拟订本部门相关制度、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第二十三条社团管理部档案是社团管理部历史延革、工作开展情况的真实记录,是社团管理部决策、开展工作的重要参考。
第二十四条社团管理部档案由相应部门管理,实施档案登记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整理、归档和编目。
第二十五条对于上级文件、外校来函及相关图文资料等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均作为档案保存。
第二十六条社团管理部各部的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上交办公室,并由办公室整理后存档。办公室作好每一次会议记录,整理后存档作为社团管理部会议记录。
第二十七条 加强与各社团及其管理机构的联系,并对他们的工作计划、活动开展情况、任务执行情况等建立专门档案。
第二十八条加强对各社团的档案管理,各社团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开展情况, 以书面或表格形式及时上交办公室,并由办公室整理存档。
第二十九条社团管理部各部人事、各社团人事及社团负责人推荐表,社团负责人任命表,社团负责人档案表,社团干部考查表,社团干部考查考核表,社团干事考核表,社团会员登记表等一并整理,单独由办公室存档作为社团管理部系统人事档案档。
第三十条社团管理部各部、各社团每月必须及时上交每月帐目开支表,由财务部核实并存档作为社团管理部财务档案。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须认真整理并妥善保管档案,借用相关档案的须经得相应部门同意,办理手续后方可借用。
第三十二条其它各部、社团及个人必须及时归还所借档案资料,档案借阅期不得超过一周。
第三十三条主席团有权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
第三十四条为了保证社团工作顺利开展,及时交流思想,落实工作,社团管理部将执行例会制度,社团管理部会议分为社团代表大会、社团管理部委员会议、社团管理部主席团会议和社团管理部各部门会议。
第三十五条社团代表大会
(一)全体代表大会出席人员包括社团管理部全体学生干部、各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及按10%比例评选出来的各社团的代表。
(二)社团代表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不召开社团代表大会。
第三十六条社团管理部委员会议
(一)会议成员由会员社团第一负责人组成。
(二)社团管理部委员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总结开展工作的情况,讨论社团管理部近期工作方向和重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交有关部门执行。
第三十七条社团管理部主席团会议
(一)会议成员由社团管理部主席团成员组成。
(二)会议每周召开一次。
(三)会议主要是对社团管理部的事务进行商讨,总结开展工作的情况,会议上通报近期工作完成情况,商讨、处理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四)若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
第三十八条社团管理部各部门会议
(一)各部负责人安排本部定期和不定期召开的会议。
(二)做好会议记录和成员出席记录,交办公室备案。
第三十九条会议要求
(一)会议进行过程中,请与会者自觉将随身携带的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状态。
(二)会议鼓励与会者积极发言,应遵循高效务实,切实解决问题的原则,严肃认真,切实有效,言简意赅。
(三)各种会议严格实行考勤制度,有事需请假,不可无故缺席。
第四十条社团管理部每学期对各社团成员的工作成绩及表现给予考核评定,每年组织一次“优秀社团干部”和“优秀社团成员”的评选,报院团委后给予表彰。
第四十一条对不履行社团管理部会议决定和不服从社团管理部管理、监督的社团和个人,将按《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十二条本《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管理制度》自2021年12月1日起试行。
第四十三条本《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管理制度》解释权归社团管理部所有。
附件:1.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社团总章程
2.学生社团管理规章制度及社团安全管理制度
共青团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