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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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巩固省级文明校园标兵创建成果,推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师生积极向上,追求卓越,现开展2023-2024学年度(2023年9月-2024年6月)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具体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各部门、各班级等相关集体,全体师生。

二、评选要求

(一)评选类型

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包括文明学院、文明单位(党政管理部门、群团组织、教辅单位)、文明家庭、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社团、餐厅文明窗口。评选标准主要考察该集体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工作成效、创新实践、团队协作等方面的表现。

先进个人包括文明教职工、文明网民、文明学生、学生文明志愿者。评选标准主要考察个人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表现,如道德品质、学习表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

(二)评选名额

1.文明学院评选数量为2个;

2.文明单位评选数量为6个;

3.文明班级评选数量为25个;

4.文明宿舍评选数量为 60 个;

5.文明窗口(餐厅)评选数量3个;

6.文明社团评选数量为3个;

7.文明家庭数量为5个;

8.文明教职工评选按照2023-2024学年度实际归属人员10%比例申报(含附属幼儿园);

9.文明学生评选数量为110名;

10.文明网民(限宣传员)5名;

11.学生文明志愿者评选数量为30名。

(三)评选工作责任部门

1.文明学院、文明单位、文明网民由党委宣传统战部参照相关标准组织评选。

2.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参照相关标准组织评选。

3.餐厅文明窗口由后勤处参照相关标准组织评选。

4.文明教职工由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参照相关标准组织评选。

5.文明学生、文明社团、学生文明志愿者由团委参照相关标准评选。

6.文明家庭由工会参照相关标准组织评选。

三、评选程序与办法

(一)由各责任部门根据新修订的《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精神文明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实施方案》(驻马店幼专党〔2024〕61号)文件精神,推荐拟表彰对象,把名单报到党委宣传统战部。

(二)党委宣传统战部将拟表彰名单上报精神文明工作领导小组,由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表彰名单。

(三)对评选出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公示。将公示后无异议的先进个人及集体名单由学校党委命名表彰。

四、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要周密安排布置,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扎实做好推荐评选的各项工作。

2.严格程序。要严格按照“自下而上、择优推荐”的原则进行评定,做到评选条件、评选名额、评选程序和评选结果“四公开”,各推荐部门应在一定范围内对推荐结果进行公示。

3.强化责任。要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真正把那些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绩突出、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出来。要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认真核验,确保申报材料内容准确、真实。

4.评选出的优秀个人及集体需填写相应的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两份,评选部门存档一份,报宣传统战部一份。评选责任部门填写汇总表(附件3),于12月23日前交到宣传统战部,并发送电子版到邮箱zmdyzxc@163.com。

 中共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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