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普法专题 请注意!这些都是违法的
情景一
招聘时,单位要求我500元押金/保证金/意向金,合法吗?
答:不合法。
解析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
情景二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答:违法。
解析
我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用人单位要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的,属于用人单位逾期过错,劳动者可以拒签,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如以尚在试用期为由,故意延期签订劳动合同,且试用期工资远远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劳动者应当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然后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知,用人单位不把劳动合同给劳动者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六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
情景三
用人单位以尚在试用期为由,不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
答:不合法。
解析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单位应按规定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不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未参加社会保险、未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进行如下操作:1.以单位违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2.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损失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3.向社保机构举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