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督查督办学校的党委工作报告、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文件、重要规章制度和重要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负责督查督办上级机关、主管部门、学校领导的重要批示或指示的落实情况;负责督查督办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决策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三)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建立督查督办台账,做好督查督办事项的登记、立项、通知、催办督办等工作,形成的材料的立卷归档和保密工作;编发《督查工作简报》。
(四)负责起草学校综合性规章制度、报告、计划、要点、台账、总结和学校领导报告、讲话、通知等材料,提高文字服务质量水平,发挥以文辅政作用。
(五)负责各单位督查督办联络员的培训、联系工作。
(六)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涉稳突发事件、各类安全事故,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七)负责全校法律咨询、法务合同审核工作;处理校内外群众来信、来访事宜。
(八)负责校友会相关工作。
(九)协助党政办公室其它科室做好相关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