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活动作品要求
活动作品为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包括声乐、器乐、舞蹈、绘画、书法、篆刻、设计七种类别。声乐、器乐、舞蹈作品均以视频形式提交,画面要求:视频以横屏为主,横屏分辨率不得低于1920×1080(16:9);竖屏分辨率不得低于1080×1920(9:16),码率不低于8M/秒,统一为MP4格式。
绘画、书法、篆刻、设计作品需提交纸质作品进行线下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照片进行线上投票评审。参赛作品须在背面用铅笔注明作品主题、作者姓名、所在院系、学生专业、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
(一)集体项目
1.声乐
小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6人,钢琴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鼓励演唱中国作品。
2.器乐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8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舞蹈
群舞:人数不超过24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个人项目
1.声乐
声乐节目包括美声、民族、通俗三类唱法,自选一首作品演唱,自行安排钢琴伴奏人员,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
自选一件乐器演奏,可从中国乐器(二胡、琵琶、扬琴、古筝、笛子等)、外国乐器(钢琴、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小号等)中选择,乐器自备,不带伴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舞蹈
舞蹈节目包括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自选一个舞蹈片段表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
4.绘画
国画、素描、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5.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6.设计
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作品类型不限(纸艺创作、剪纸、泥塑类、布贴画布艺、编织等)。平面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立体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八、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奖项设置如下:
音乐与舞蹈类:
一等奖(3名)
二等奖(5名)
三等奖(7名)
美术类:
一等奖(3名)
二等奖(5名)
三等奖(7名)
九、征稿方式
征稿期间,声乐、器乐、舞蹈类作品视频统一发送至邮箱710394338@qq.com;
美术类纸质作品由各班班长收齐后统一提交至艺术学院602教管办公室。
联系人:申书一
联系电话:18568030935
主办:纪委办公室 党委宣传统战部
承办:艺术学院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