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与原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规定》(驻马店幼专〔2024〕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学生学籍异动政策,加强我院学生学籍管理,进一步明确学生转入专业的规定、程序和要求,确保学籍异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目标与原则,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转专业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学生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对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和基础,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
2.经学院确认学生有特殊困难或疾病,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休学创业、入伍退役后,在复学时因学校或自身特殊情况需要转专业者;
(二)申请转入专业的学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政治思想表现优良,品行端正;
2.纪律处分解除(时间截止校历第二学期结束时间);
3.入学已满一学期,且在原专业学习的必修课考试科目成绩达到及格以上;
4.经本人申请,学院考核,在新专业更能发挥本人特长的;
5.入伍退役后可优先考虑。
(三)下列情况之一,不接受转入专业申请
1.在校期间受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3.已达退学程度的;
4.中途退役,或因政治、思想原因被部队退回,或服役期间受到除名、处分及劳动教养、判刑者。
三、申请流程
1.发布通知:学院根据各专业师资力量、招生计划、教学条件、学生就业前景等实际情况,制定拟接收转专业名额及本学院转入学生考核办法并报教务处备案,在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发布转专业通知,明确申请时间、流程及要求,学院党政联席会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办学条件制定转入各专业人数。
2.申请时间:学生专业调整在一年级第二学期进行,二年级以后(含二年级)不允许转专业,休学创业或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者可灵活处理。学生须在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审批表》,(见附件)其它时间不予受理。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3.考核方式:学院对所有申请转入学生按照备案的办法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面试和笔试。
4.公示与通知:考核结束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无异议后,在学生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教务处。
四、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
五、注意事项
1.本方案适用于经普通高招、单招录取,获得我校正式学籍的所有普通专科学生;
2.转专业后,原专业的部分学分可能不被转入专业认可,学生需根据转入专业的课程要求,补修相应课程;
3.本实施方案由学院制定并解释;
4.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学院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