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应用技术学院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试行)

作者:   时间:2025-02-24   点击数:

第一条 实训室管理守则

实训室是学校开展正常教学的重要场所,实训室面向全校开放,用于满足各专业的实践教学、技能实训等需要,任课教师或实训指导老师要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做好实训室的管理工作。

1.做好设备、仪器、物料等的登记造册工作,有消耗、损坏的情况要及时记载,注明原因和处理办法。

2.严格按照教学内容准备好实训用具,做好示范操作,指导学生进行实训。

3.认真做好实训设备、仪器、物料等的验收、发放、回收及保养和维修等常见故障,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4.做好实训教学情况的记载,使用结束后,及时填写《实训室使用登记表》,仔细核对各类物品是否齐全,实训设备是否归位,确认无误后关闭电源、门窗。

第二条  实训室守则

1.爱惜公共财产,实训室的房屋及其设备、仪器、物料等不得损坏,未经许可不得作它用,室内公务不得私自携带出室外。

2.实训室内要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吵闹。

3.学生在实训前,要预先准备好实训器具,进入实训室要有秩序,规范操作。

4.实训前,教师要对学生进行使用须知、规范操作等教育工作,讲清实训内容、目的要求和实训步骤。

5.实训开始时,学生应先查验实训所需器具是否齐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6.实训操作必须规范操作,并做好记录,课后及时填写实训报告。

7.实训时,要爱护器具,由于违反操作规程或故意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

8.实训结束,要将器具等进行整理归位,保持桌面、室内的整洁卫生,经教师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9.凡不遵守实训室规章制度,滋生事端,且不听从劝告者,教师有权送交保卫处处理。

10.本守则在每学期第一次实训前,向学生宣讲,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第三条  损坏赔偿制度

1.如有教师操作不规范或因旁人玩弄损坏,要按照价处理赔偿。

2.学生实训如有因违规操作、故意损坏者,要照价赔偿,对随手把实训器具带出实训室的行为,要追查归还,加倍赔偿,并对该生进行批评教育。

第四条 安全防护制度

1.使用实训室的师生员工,未经允许不得带领无关人员进入实训室外来人员需经审批并登记,由专人陪同进入。

2.实训室定时开放,若在规定时间以外进出实训室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领取钥匙,自开自锁,安全自己负责。

3.各实训室的门、窗、水管、电源在实训结束后要关好,才能离开实训室,若因失职未将门、窗、水管、电源关好,而造成的损失,将进行通报批评,视情节给与一定的处罚,安全工作做的好的提出表扬。

4.节假日使用需提前申请,做好安全管理并及时进行记录。

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应用技术学院      联系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盘龙山路2658号   邮编:463000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