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首届“我为驻马店幼专代言”短视频征集大赛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23-11-24

学校各单位、院部

为提升学校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推动学校招生宣传工作的高质量开展,充分调动、鼓励全员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工作,构建线上线下联动的宣传体系,培养师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学校决定以“我为驻马店幼专代言”为主题,开展首届招生宣传短视频征集大赛活动。

一、活动主题

“我为驻马店幼专代言”

二、主办单位

 招生就业处、组宣部

三、参赛对象

学校全体师生,可以以个人和团队的方式参赛。

四、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2月22日

评选时间:2023年12月23日-2023年12月29日

优秀作品将在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

五、选题方向

短视频作品要积极健康向上,应围绕学校教风学风、师资力量、专业特色、师生风采、专业就业前景、校园生活、校园文化、校园风景、美食展播、个人成长及特色活动等角度介绍学校各方面情况,分享学生生活,向社会和广大考生展现学校的魅力和风采。

六、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需紧密围绕大赛主题,采用短视频的传播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展示对专业、师生、校园生活的热爱之情。

(二)从小场景来体现校园生活,从小视角来展现拍摄主题,要敢于创新,紧跟时代,富有创造性。

(三)视频画面需拍摄稳定、清晰,视频时长不低于30秒,不超过5分钟。视频提倡以横屏展示,并提倡标注字幕。分辨率不得低于1920×1080(16:9),码率不低于8M/秒,统一为MP4格式。

(四)所有提交短视频必须为原创,参赛的团队和个人必须享有完整版权。因版权问题产生的纠纷一律由提交者自行承担,严禁剽窃、抄袭。

(五)所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版权归参赛者和主办方共同所有,其最终解释权归组宣部、招生就业处所有。

七、参赛流程

(一)学生参赛作品于12月21日前将纸质、电子版参赛报名表和短视频上报到各学院,短视频命名方式为“作品名称+班级+姓名”。电子版参赛报名表和短视频放在同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方式为“参赛人员所属学院+专业+班级+联系方式”。各学院在12月22日前将参赛人员的各种材料汇总整理,上交到招生就业处。

(二)教职工参赛作品于12月22日前上报到组宣部。

上交材料如下:

 ①纸质版材料:参赛报名表、参赛汇总表

 ②电子版材料:短视频、参赛汇总表

八、奖项设立

本次视频征集活动根据提交作品数量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并颁发证书及奖品。

九、评分准则

比赛将从视频制作内容、质量、拍摄手法、剪辑、制作能力、创作主题、创意新颖度等方面进行评选。

十、注意事项

参赛人员请自行保存、备份好参赛作品,大赛作品留档不予退回。组宣部、招生就业处有本次比赛的最终解释权。

十一、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院部要充分认识到学校招生宣传的重要性,结合招生宣传工作实际,推动学校招生宣传的开展,不断提高生源质量。

(二)全面落实,提升实效。各院部要指定学院负责同志,根据活动要求,充分结合教学和活动特色,鼓励师生从多个角度积极创作,为拍摄作品提供辅导和支持,提升学校招生宣传作品质量。

组宣部 招生就业处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