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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2       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要求,结合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24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河南省内高等学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的专任专职教师、专职辅导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且未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二)具备中国公民身份。在我省高等学校担任或拟担任教学工作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提出申请。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

(六)《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且未参与认定。

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以及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以上人员(统称“免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认定流程及要求

(一)网报

网报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10月30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报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申报,个人网报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个人所需上传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3。

(二)体检

体检地点:驻马店市中心医院(驿城大道与智慧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396-2726190  0396-2726189

体检要求:参加体检的人员要按照体检机构的相关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2,体检表上照片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照片一致)参加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和“直接认定人员”均需参加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为一年。

(三)提交材料

申请认定人员于10月31日将以下材料交至综合楼606室:

1.个人网报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分装两个档案袋。复印件档案袋在右上角标明“复印件”字样,档案袋内按照“附件3”的顺序排列。原件现场核验,相关复印件需留存;

2.近期免冠正面1寸白底证件照1张,必须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一致,照片背面注明“驻马店幼专+姓名”。

以上材料需形成电子版(合成一个PDF文件,以“学院+姓名+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zmdyzrsc@163.com。

(四)学校初审、公示和材料报送

学校在11月8日前完成本校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的初审、公示和材料报送。

(五)省级主管部门审核

时间:11月11日-11月29日。

(六)证书领取

证书领取时间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网报、体检和材料上交等各项工作。

(二)正式提交的材料,凡整理不规范,有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的,将予以退回,造成的后果本人承担。


联系人及电话:王怡晴 0396-3690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