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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7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7-17 浏览量:

2026年7月15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

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7届高校毕业生

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https://ywzl.hrss.henan.gov.cn/sitegroup/root/html/4aef140825e3728f01261be1c51101b5/99deeb6be78e4fc3b637d4554e5d7a1c.html)

发放对象

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2027届全日制在校生,可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集中申领、补充申领补贴时,毕业生需提供2025-2026学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四)豫籍毕业生经常驻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非豫籍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零就业家庭证明);

(五)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按其一种类别申报即可,已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

补贴标准

按照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所需资金从学籍注册学校所在省辖市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各类人员材料提交说明

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2027届(2024级三年制、2025级两年制、2022级五年一贯制学生)全日制在校生,可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1.系统核验存在,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提交系统审核表,仔细核对个人账户内容,确保卡号准确无误,在申请承诺一栏签字,填写日期。

2.系统核验不存在,需要提交以下纸质材料(系统上同步上传),加章材料须提交原件:

①户口本(a首页:即公安局盖章的页面;b低保证持有人页;c申请人本人页。注:只提交规定页面即可,提交的户口本复印件必须为同一个户号)。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低保证(首页,家庭成员页,本人页)或低保存折近三个月的银行流水(复印后加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公章)。

④人工审核表(需要加盖当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的公章,原件)。

⑤学生证(首页和本人信息页)或学信网截图学历信息。

3.填写系统时的注意事项:

有低保证的同学,请上传低保证的所有页面;没有低保证的同学请上传低保存折近三个月的银行流水(复印后加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公章)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1.系统核验存在,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提交系统审核表,仔细核对个人账户内容,确保卡号准确无误,在申请承诺一栏签字,填写日期。

2.系统核验不存在,需要提交以下纸质材料(系统上同步上传),加章材料须提交原件:

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人工审核表(需要加盖当地县级及以上残联部门签字盖章)一式二份。

③学生证(首页和本人信息页)或学信网截图学历信息。

④毕业生本人残疾证(首页和本人信息页)。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集中申领、补充申领补贴时,毕业生需提供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1.系统核验存在,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提交系统审核表,仔细核对个人账户内容,确保卡号准确无误,在申请承诺一栏签字,填写日期。

2.系统核验不存在,需要提交以下纸质材料(系统上同步上传),加章材料须提交原件:

①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正、反面复印件。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学生证(首页和本人信息页)或学信网截图学历信息。

④人工审核表(签字后加盖县级以上资助中心部门的章)。

3.填写系统时的注意事项:

①按系统要求上传所需的各项材料,要确保上传照片内容清晰、完整,无缺漏信息。

②上传清晰完整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照片,要原件带红章的,不要上传长截图,确保上传照片清晰可见。

③系统上的合同签订日期应与上传合同落款日期保持一致。注意是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不要上传错误。

(四)豫籍毕业生经常驻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非豫籍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零就业家庭证明)

1.系统核验存在,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提交系统审核表,仔细核对个人账户内容,确保卡号准确无误,在申请承诺一栏签字,填写日期。

2.系统核验不存在,需要提交以下纸质材料(系统上同步上传),加章材料须提交原件:

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人工审核表(需要加盖当地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的公章)

③学生证(首页和本人信息页)或学信网截图学历信息。

④提供户口所在地零就业家庭证明。

特别提醒:认定零就业家庭成员,需满足同一个户口本上所有劳动力均未实现就业,学生应当出具一份:同一个户口本上所有劳动力均未实现就业的证明,并加盖县级以上人社部门的公章,上传至系统当中,并提交纸质版的证明材料。

(五)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待遇的毕业生。

1.系统核验存在,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提交系统审核表,仔细核对个人账户内容,确保卡号准确无误,在申请承诺一栏签字,填写日期。

2.系统核验不存在,需要提交以下纸质材料(系统上同步上传),加章材料须提交原件:

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特困证明材料(含特困救助证或当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

③学生证(首页和本人信息页)或学信网截图学历信息。

④人工审核表(需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签字盖章)。

特别提醒:特困人员、孤儿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这三类都是特指人群(都必须是学生本人),特困人员、孤儿有专门的证件、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没有证件但民政部门有专门的系统进行管理。申请此类的毕业生,需要开具民政部门明确的认定意见,证明申请人就是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人员、就是孤儿、就是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人员,证明加盖县级民政部门公章,提交相关的纸质版材料。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集中申领发放

1.网上申请(7月15日至8月5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关注“豫见就业”微信小程序或“豫见就业”支付宝小程序、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s://h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注册、登录个人账号(已注册过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录),进入“就业补助资金—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书,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因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及市级有关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第一次申请。

2.高校审核(7月15日至8月10日)。各高校要明确专人通过申报系统(https://h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逐一对毕业生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内容:一是审核申请毕业生是否属于本校毕业学年内毕业生;二是对于申请类别与佐证材料是否相符。审核不通过的,须注明原因并及时反馈毕业生。对通过系统校验比对并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毕业生只需提交系统审核表。对系统审核不通过且申请人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提交申请后通过系统下载、填写人工审核表(见附件),并携带相关佐证材料提交所属高校进行人工审核。各高校应及时组织人工审核校验,对人工审核通过的,要在系统里标注并在申请表上加盖所属院校公章,审核结束各高校于8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提交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验。

3.复核及公示(9月10日前完成公示)。各地人社部门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对高校初审通过人员进行复核并及时反馈复核结果。高校在信息系统中导出复核通过人员名单,将通过人员名单在本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过程中需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高校将公示通过名单上传系统,并将申报材料报送当地人社部门。人社部门汇总后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核拨申请,同时将资金申请文件上传系统备案。

4.拨付资金(9月30日前完成)。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二)补充申领发放

未在集中申领发放阶段完成申报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参照集中申领流程和标准办理补充申领。线上申报时限为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20日,高校初审截止2026年9月25日,复核、公示工作须于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补贴资金于2026年11月30日前拨付到位。

相关要求

想要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毕业生,需要提前办理社保卡并激活金融功能,确保可以及时享受到补贴。

如需办理社保卡,可关注“河南社会保障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或支付宝小程序,进入“服务大厅”,点击“社保卡申领”功能模块,选择对应的参保地,按照提示操作线上办理,也可选择“服务网点查询”功能或拨打12333人社服务热线查询详细地址,前往就近社保卡服务网点现场办理并激活金融功能。

其他注意事项

(一)纸质版材料按要求装订好,不得缺项漏项;

(二)申请人需要在8月5日前将纸质材料交给辅导员。注意上交前要将纸质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并且保存好,网上申报要用到电子版材料;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一定要确保本人能够在规定时间(7月15日至8月5日)进行网上申报,否则不能获得补贴;

(三)人工审核表照片需贴好上交,表格内容需填写完整,不要遗漏和空项。

(四)各学院纸质材料汇总、审核后,需根据申报类别归类,于8月6日12:00前提交学校招生就业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序号要对应。

监督举报电话: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电话:0371-69690414

邮箱:hnsrstjyjqnz@163.com

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电话:0371-55078999

邮箱:349150719@qq.com

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

电话:0371-65508438

邮箱:hnshdb@sina.com

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

电话:0371-65506646

邮箱:mztetc@126.com

省残疾人联合会就业服务中心

电话:0371-60856591

邮箱:hncjrjyp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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