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见附件1中第1至15项)
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生会章程
一、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是一个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以全心全意辅助老师,服务同学为宗旨;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增强系部的凝聚力为目标;代表全体学生的利益,是联系老师和学生的重要桥梁。
二、立足同学,服务同学,锻炼能力,提高素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活跃校园文化气氛,健全校园文化制度,促进学生会工作高速高效运行,保证工作高质量完成,引导同学成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全体学生会成员必须有严格的组织性、纪律性和强烈的集团荣誉感,能正确处理个人与班级的关系。
四、全体学生会成员应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得把个人意见带进学生会工作中,不得有有损学生会形象的言行发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一)学生会干部设置:学生会设主席团,共有主席一名,副主席三名,下设秘书部、组织部、宣传部、文体部、新媒体部,各部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干事若干名。
(二)在任期内,主席团有权根据学生会的具体情况及工作需要进行人事安排和变动,有权根据广大同学意见和其本人表现,提出劝退不称职人员和增补新人员的建议,由学生会主席团会议以及领导和老师讨论通过。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主席团工作职责:
1.经常找学生干部谈心,抓好学生会成员思想建设,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意识,负责学生会干部的考察。
2.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开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各部长会议,学生全体成员大会,及时做好总结工作,研究制定学生会各阶段的工作计划,决定布置各项工作。
3.指导和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4.学生会主席团对团总支负责,接受学生会及全校学生的监督。
(二)部长和副部长的职责:
1.配台主席团的工作,完成各项分配到本部门的工作。
2.带领本部门人的日常工作的开展,工作上起带头作用。
3.负责本部门的建设工作及与成员的沟通工作。
4.部长负责该部门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
5.副部长应协助部长的工作,负责好分担的工作,部长不在时,负责该部的工作。
6.各部门部长和副部长对主席团负责,接受学生会及全院学生的监督。
(三)秘书部
学生会主席团下的负责协助指导老师、主席团进行决策工作,调查了解和监督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一个部门,主要负责学联会活动经费的管理、档案整理、会议的记录、内部制度、日常事务的管理等。传达主席团的工作指示,协助相关工作,发挥在主席团和各职能部门间的协调作用。在大型活动中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在举行活动时提供必要的帮助。
负责团费收缴工作,做到收缴有制度,日常有记录,年终有报告;负责团员证的颁发、组织关系的接转;经办青年入团的审批、考察工作;对违反团纪的团员进行调查了解,提出处理意见;做好团员证的年度注册,团员档案的归档;掌握全校共青团组织的情况(团支部数量及人员构成,专兼职团干部的数量、比例等),及时进行团员登记和团员及团干部变动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做好向党组织的推优工作。
宣传部主要负责学联会所有宣传事宜,通过收集、整理和编印在校生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材料,让更多的同学了解他们的事迹,并向他们学习。校学联宣传部是学校和广大青年学生之间的桥梁。校团委会记者团合并至学联会宣传部,播音站及编辑部由学联会宣传部统一指导,独立开展工作。
文体部负责学校下派的各项文艺任务,年级之间的互动联谊活动,学校内部的联欢娱乐活动,班与班之间的小型联谊活动,组织学校学生各项有益身心的体育活动,协助和组织好学校经典品牌活动,发挥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给大学生一个展现热情活力和青春魅力的舞台。如歌唱比赛,元旦文艺汇演,各类体育活动,球赛、体育竞技比赛等。
将学校举办的各个活动拍摄照片、视频,文字新闻采集与编辑、网页更新、平面设计、照片与视频的后期处理工作,联系社会与学校,向外展示学校学生的真我风采,努力提高学联会在社会上的知名度,为各项活动筹集资金,丰富校园生活。它及时、迅速、全面地对我校内部各种活进行文字报道,积极做好校内活动的本职宣传工作,是学生与老师,同学之间,社团之间连通的纽带。
第三章学生会纪律规章制度
(一)学生会内部各成员之间一律平等,一视同仁。但学生会干部必须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各部成员(包括副部)自觉服从部长安排,各部部长自觉服从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的安排。
(二)上级下达的任务根据各部的职权范围田主席或副主席安排部门完成,各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有质量、有效率的完成,安排协助去完成工作的其他部门成员必须听从组织的安排,力所能及地帮助主要部门完成工作。
(三)组织下达的任务主要负责部门及协助去完成的其他部门学生干部在执行任务时,不得超越其职权范围,如违反纪律,或学生举报,如追查基实,学生会主席团讨论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违反纪律的学生干部及涉及人员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撤特其学生干部的职务
(四)学生会组织召开的会议无论大小,经主席和副主席商讨后,确定开会的时间和地点,由各部部长通知各部门成员,各部成员须准时到场开会,两次迟到记一次缺席;三次以上无故缺旷的成员撤销其职务,并予通报批评。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在会前通知主席或副主席,经批注方可准假。
(五)凡是有以下情况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撤销现任职务
1.违反校纪校规和学生会制度。
2.在班级中表现极差,造成不良影响。
3.工作敷衍草率,效率底下,考核不合格音。
4.其他违反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者。
(六)学生会成员如有辞职要求时,须呈书面材料,写清辞职理由,报主席团及指导老师审批。会员因退学、开除学籍等各种原因离校,其会籍自然取消。
上述纪律规章制度,学生会全体成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每学期期末学生会将对工作成绩优异,严格遵守规童制度的学生会成员进行评优,并将对违规违纪或被学生会除名的成员给予通报批评。该章程自颁布时起生效,望学生会全体成员严格遵守。
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章程》有关选举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应选名额为4名,主席团候选人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等额选举。
三、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员名单在校学生会酝酿、推荐的基础上,经校团委、各学院党委签署意见后提交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由大会筹委会对各候选人进行考察,提出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报校党委同意。根据各代表团酝酿讨论的情况,确定第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一届学生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进行选举。
四、本届主席团候选人的选举,须在参加选举的委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方可进行选举。因病因事缺席的委员,不能委托他人投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候选人得到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为当选。
五、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右边的方格内划“○”,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时,请在候选人下面的空格内直接填写自己所要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边的方格内划“○”。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4人)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4人)的无效。
七、会议宣布选举结果,主席团成员按姓名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并报告所得票数。
八、本次选举在会场设投票箱一个,不设流动票箱。
九、选举设监票人2、计票人2名,其中总监票人和总计票人各1人,由学代会主席团提名,经第一次全委会讨论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各选举工作小组在总计票人、计票人统计结束后,选举统计结果须由计票人和监票人联合签名。
十、本办法经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一届学生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后生效。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我校拟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一届学生代表大会。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关于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一届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按照《中华全国学联会章程》、《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手册》的规定和团中央、团省委改革方案的具体要求,本次代表大会代表分配名额为110名。按照《关于召开共青团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一届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要求,各个班级分别召开代表选举会议,共选举产生代表110名。
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一届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从代表候选人的酝酿提名、预备人选名单的协商确定到代表的选举产生,都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校内民主,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全体代表都经过自下而上的反复酝酿协商,根据各班、学生会、团总支的提名,征求所在单位党团组织的意见后,由选举单位进行认真考察,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代表产生的整个过程没有发现违反程序、违反纪律等问题,对代表人选严格考察把关,未发现政治素质、违反校纪校规等问题。当造出席这次代表大会约110名代表,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学习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先进性和广泛的代表性、群众性。
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一届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110名代表资格逐个进行了认真审查,一致认为,出席共青团驻马店市第一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均符合《中华全国学联会章程》、《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手册》的要求,代表资格全部有效。
学生会述职评议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全校学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全面准确地掌握学生干部的工作情况,提高学生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制定该评议制度。
第二条学生干部述职应当有利于增强学生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服务于广大同学意识,应当有利于促进干部队伍的建设。
第三条学生干部述职应当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
第四条校学生会干部评议会由学生代表、学生处、校团委等共同组成,成员以学生代表为主。
第五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第六条述职人员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述职。
第七条全体学生干部述职完毕,应参加统一的民主测评。
第八条述职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述职报告交指定部门存档。
述职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述职人员所任职务、任职期限;
(2)述职人员工作的指导思想;
(3)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4)述职人员在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今后的改进措施;
(5)其他应当阐明的情况。
第九条述职结果将作为对学生干部选拔、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共青团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20年11月8日
驻马店幼专因三定方案未批复,学校领导班子尚未配备,由原汝南幼儿师范学校党委对学生会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坚持党建带团建,狠抓学生会建设,将学生会的建设情况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
驻马店幼专因三定方案未批复,学校领导班子尚未配备,学校团委由原汝南幼儿师范学校团委代行管理开展工作,明确汝南幼师团委副书记指导校学生会,重点从政治方向、组织机制、骨干培养等方面给予教育指导和管理监督,指导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发布重要信息,确保学生会日常工作不出偏差。
序号 |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 |
备注 |
1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张艳秋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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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刘之源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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