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总工会 驻马店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2022年“金秋助学” 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教育局,市直工会、市各产业工会:
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积极协助党委、 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难、就业难问题,驻马店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决定,2 022 年 7 月至 9 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摸清底数,分类制定助学措施
各级工会要重点关注全球经济下行和新冠疫情双重影呴下困难职工群体的生活状况,详细调查摸底本地区、本行业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升学和就业情况,准确掌握困难职工子女在校人数、教育负担状况、生活学习费用、所学专业和就业意向等综合信息,并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确定助学帮扶措施,做到统筹兼顾、因户施策。
二、加强制度保障,有效衔接工会帮扶与国家助学政策各级工会要协助教育部门贯彻落实好国家各项助学就业政策,各地教育部门要协助当地工会与高校加强衔接为困难职工子女就学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充分利用现有学生资助政策,将就学期间困难职工子女纳入国家及我市学生”奖、助、贷、勤、减、免“政策体系覆盖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保障其享受相应的救助政策,在就学期间为其提供全程服务。
三、发挥组织优势,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各地工会要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当地党政工于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要充分利用各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职工服务中心)的平台枢纽作用,吸引汇集爱心企业、社会组织、慈善机构等社会资源,形成多元化助学力量,对接困难职工子女上学和就业需求;要引导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优先吸纳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培训、就业见习机会。
四、拓展帮扶形式,延伸助学活动链条
各地工会要把经济资助与学业帮助、人文关怀、能力培养相结合,建立完善定时联系、关心回访平台和回访辅导等机制,实现助学帮扶常态化;把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子女纳入助学活动范围,同等条件同等帮扶,帮助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子女上学难、就业难等实际问题;可以对资助过的往届生开展暑期专项勤工俭学活动,并给予岗位补贴;困难职工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同时入学的,可以分别提供助学救助;要全程跟踪帮扶,对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进行跟踪助学,直至其本、专科毕业;有条件的工会可以将高等教育之外的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中职、高职等纳入助学范围,鼓励继续将困难农民工子女纳入助学范围;要积极开展就业援助,各级工会要加强同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合作,根据困难职工子女毕业生的专业、意向、困难程度等因素,通过校企对接、线上线下招聘会等形式,为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提供就业帮助,形成对困难职工子女”入学救助-在校扶助-—就业援助"的全程链条式帮扶服务。
五、认真组织,助力常态化帮扶困难职工工作,精细开展助学工作
( 一)帮扶范围、对象
今年“金秋助学”的主要对象包括:
1.在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巳 建档的困难 职工家庭子女;
2.符合我市困难职工档案建档条件( 做到先建档、后帮扶)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3.因突发性灾祸、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致困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以上困难家庭子女通过 2 022 年中招、高招 考入全日制
专科及以上院校并巳被正式录取者方可提出助学申请;
4.对符合条件的困难 职工家庭子女 , 建立长期帮扶档案,延伸助学链条,进行连续救助,直至该生大学毕业,做到“不让一个困难 职工子女因生活困难(交不起学费 )而辍学 ”;
5.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总工会开展的金秋助学活动的帮扶范围参照上述要求。
(二)起止时间
2 022 年的“金秋 助学 ” 活动自7 月 1 日 开始 , 8 月 31日结束 。市职工服务( 帮扶 )中心 第一批接收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 8 月 1 5 日。
(三)规范工作程序
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使用中夹财政、省财政专项帮扶资金进行帮扶的,要坚持依档帮扶、实名制管理、工会会员(银行)卡发放,确保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请各单位及时总结、宣传、报送助学活动中的新经验、新做法。请各 县( 区)总工会于9 月 2 日前将活动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报送至市职工服务中心。
市总工会联系人:韦黎联系电话:0396-2698699
邮箱: zmd s bf zxfill 6 3. com市教育局联系人:郭松联系电话:0396- 298 0828
附件
2022年“金秋助学”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填报人:联系电话:
编号 |
项目 |
合计 |
(01) |
(A) |
2022年助学活动共筹集资金(万元)(A=B+C+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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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其中各级党委政府资助(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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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 |
其中社会捐助(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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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 |
其中各级工会投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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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其中其它方面筹集(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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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A) |
2022年助学活动共发放助学款(万元)(A=B+C+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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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 |
其中初中及以前阶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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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其中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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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其中大专以上(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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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 ) |
(A) |
2022年在档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升学子女(人)(A=B+C+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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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其中初中及以前阶段(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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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其中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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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其中大专以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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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A) |
2022年助学活动中共资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人)(A=B+C+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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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 |
其中初中及以前阶段(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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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其中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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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中大专以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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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CA) |
(Al) |
2022年助学活动中共资助困难农民工子女(人)(Al =Bl +Cl +D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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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2) |
共发放助学款(万元)(A2=B2+C2+D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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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Bl) |
其中小学和初中阶段(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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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
发放助学款(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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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Cl) |
其中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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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 |
发放助学款(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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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01) |
大专以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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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 |
发放助学款(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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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A) |
2022年助学活动共资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子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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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发放助学款(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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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A) |
为在读困难职工子女勤工俭学和社会实践联系单位(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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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 |
提供岗位(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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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