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科研处职责
科研处承担学校科学研究、科技服务、科研平台建设、学术成果统计及学术交流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能是:
1.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科研、科技政策,制定符合我校实际情况的有关科研、科技规划、政策和措施。
2.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与信息,负责组织项目的选题、申报、立项、落实及项目的过程管理、检查和验收等。
3.负责专利及各项知识产权的登记、申报,对各项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转让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学校各类成果的鉴定、评审、报奖等。
4.保证科研经费的合理分配,对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组织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学术研讨会,学术活动的统计、报表、学术论文的管理以及组织与协调校内外学术团体活动、科普活动等。
6.负责协调学校有关部门及学院做好教育部每年的科研、科技统计工作。
7.负责各级科研平台、人才项目创新团队等的培育申报、建设评估和相关管理工作。
8.负责科研绩效奖励的统计与核定工作。
9.承担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10.负责内部刊物的编印和交流使用工作。
11.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