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接河南省教育厅通知(教科技函〔2023〕345号),为加强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实施管理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管理办法(修订)》(教科技〔2019〕234 号)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3〕35 号)要求,教育厅对 2018-2020年度高校重点科研项目进行了结项验收,未通过结项的项目给予撤项处理(具体名单附后)。被撤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 2023 年-2024 年不得申报教育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缩减项目承担单位下一年度教育厅科技计划申报名额;资助计划项目结余经费,纳入学校科技计划资金统筹使用。
各高校要严格落实《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管理办法(修订)》要求,切实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项目的实施管理和绩效考核,督促负责人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并及时结项。在此特别提示:2021年度和2022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截止时间分别为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项目结项是全面考核项目实施质量的关键环节,教育厅将对项目结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项目结项率和项目执行情况将作为核准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计划数量的重要依据。
各高校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评价改革,加大“放管服”力度,简化结项流程。项目结项验收材料受理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进行,项目结项报告纸质材料由项目承担学校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留存,教育厅将适时组织抽检。项目负责人对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要求(附件2),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报告》(2023版,附件3),校内相关部门完成签章审核后,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流程》(附件4),通过云平台提交结项申请。经学校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教育厅负责部门进行审核。不予通过者,项目组须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及时重新提交结项申请。
科研处
2023年5月26日
附件【附件1:2018-2020 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撤销项目名单(分学校另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