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关于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河南落地落实,激发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重大改革方案等方面研究的积极性,接上级部门通知,2023-2024年度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2023-2024年度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拟立项25项,每项资助经费3万元。申报者须从《2023-2024年度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中选报,题目不得更改。研究工作须在立项之日起二年内完成。
(二)申报者在进行课题论证设计时,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时代特征,把握教育规律,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梳理省内外相关问题现状,分析问题的原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提出科学合理化政策建议。
(三)课题申报及评审工作在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办公室指导下,由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教育发展研究室(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被聘为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专家库专家。
(4)主持并完成过厅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省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项目。
(二)申报者作为课题主持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的申请;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项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申请。
(三)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1)了解并能够遵守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的有关管理规定;(2)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科研资源、研究基础与必要条件,支持课题组开展研究并承诺信誉保证;(3)无课题研究失信责任现象。
三、课题管理
(一)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由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中心和课题承担单位共同管理。课题承担单位要将批准立项的课题列入单位重点科研计划,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给予配套经费支持,以保障如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二)课题经评审批准立项后,不得变更课题名称、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主持人;确需变更的,需经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中心研究批准。因不可抗力致使课题研究无法进行的,课题将予以撤项,并追回已拨付的课题经费。
(三)课题一经立项,课题主持人须尽快确定具体的课题实施方案并组织开题。课题自批准立项之日起,须在三个月内完成前期调研,并提交3000-5000字的调研报告作为前期研究成果,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中心将适时组织验收。
(四)课题结项须提交的研究成果包括:(1)研究总报告1份(不少于2万字);(2)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建议1份(不少于3000字);(3)中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1篇,或者调研报告获得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或者课题研究期间提供的政策建议获得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发表论文需注明“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课题批准号”字样。
四、申报办法
(一)课题实行开放申报,不做数量限定,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各省辖市及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体育局、各普通高等院校、各委管学校、各厅直属各单位(学校)均可申报。
(二)申报资料由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五、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以学院(部)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学院应做好对项目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课题申报书质量和规范的审查,再进行汇总表汇总填报。并于1月29日17点前将纸质版《2023-2024年度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2)(3份)、《2023-2024年度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5份)、《2023-2024年度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1份)(汇总表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综合楼科研处(421室),相应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zyzkyc2022@163.com。
联系人:徐老师15039603077
科研处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