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内涵建设,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能力和水平,决定开展2024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以下简称“校级教改项目”)立项申请和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以下简称“省级教改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教学基础地位,结合教育“十四五”规划、河南教育现代化“2035”战略规划、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我院教育教学实际,引导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聚焦人才培养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坚持教研结合、坚持实践检验、坚持整体推进,持续提升教师教学能力、课堂教学水平和教学过程管理,培育一批标志性优秀教学成果,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校级教改项目立项申请
(一)立项范围
2024年校级教改项目包括校级重点项目和校级一般项目,其中,校级重点项目推荐申报省级教改项目。省级教改项目包括本科高等教育类、思政课类、就业创业类3个大类。
教改项目以教学一线人员、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体,以实践、应用为主要特征,以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发展能力、人才自主培养能力为根本目标。立项范围参照《2024年河南省高校省级教改项目立项指南》(以下统一简称为《立项指南》)。
(二)立项数量
2024年校级教改项目立项总额14项,其中校级重点项目5项(含3个省级教育类项目、1个思政课类项目、1个就业创业类项目),校级一般项目9项。
(三)选题要求
项目选题原则上应在《立项指南》范围内,《立项指南》条项均为选题内容的大方向,不是具体项目名称。申请者不应直接使用《立项指南》中的某一条项作为具体的研究题目,应参考《立项指南》,根据本单位正在进行的专业改革或课程改革工作为基础拟定选题,不具备改革实践基础的纯理论研究原则上不予立项。
(四)类别要求
各教学单位申报校级教改项目时,应按高等职业教育类、思政课类、就业创业类等三个类别,分类汇总填报。
(五)申报要求
1.项目主持人应为我校在职人员,鼓励行业、企业、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等参与研究。
2.项目主持人应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且在该选题领域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其中申报重点项目的主持人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主持完成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项目主要成员必须直接参加项目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
3.项目主持人和主要成员限主持1项或参与2项教改项目,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8人。
4.各单位教学一线教师(不含学校中层正职及以上)主持的申报项目不低于限额的40%,申报重大及重点项目的比例不超过本单位申报总限额的30%。
(六)立项程序
1.初审推荐。各院部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实际,对本院部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原则上在申报总限额(5个)内择优推荐。
2.学校复审。在初审的基础上,学校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采取匿名评审方式确定2024年校级教改立项项目。评审专家组由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且不得是受评项目的主持人或参与者。评审工作实行盲审和回避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遴选。评审将按照高等职业教育类、思政课类、就业创业类三类分类评审。
3.网上公示。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对拟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进行网上公示。
4.立项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公布2024年校级教改立项项目。
(七)项目管理
1.校级教改项目每2年申报一次,研究时限为2年,原则上不予延期。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结项的,项目主持人要以正式报告的形式向科研处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待科研处批准同意后方可延期,且延期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年。
2.科研处负责校级教改项目的立项、结项工作。各项目主持人所在部门负责项目的初审、过程管理、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将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应用到人才培养工作实践中。
3.校级教改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项目结项、实践应用等工作。
4.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主持人和主要成员非因调离、退休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更换。如有上述因素确需进行重大调整时,需报科研处审批。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做撤项处理:
(1)在规定的项目周期内未能如期完成研究任务者。
(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主持人或研究课题。
(3)项目实施情况表明,主持人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和能力。
凡被撤销的项目,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校级、省级教改项目。
6.校级教改项目的申报和立项接受社会监督,如项目主持人或参与人存在师德师风问题,或项目有弄虚作假、同题兼报等行为,经举报查实,即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对已立项的教改项目,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给予批评教育、取消立项资格。
(八)工作要求
1.各院部应做好对本院部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做好对项目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课题申报书质量和规范的审查,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双把关”。
2.各院部务必于2月20日前以院部为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办公楼421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送的材料包括:
(1)《项目申请书》(附件1)纸质一式5份,电子版发邮箱,申请书中凡涉及个人信息(如姓名、出生年月、所在院系等)的内容需隐去,否则取消评审资格;
(2)《汇总表》(附件2)纸质一式1份,电子版发邮箱,分类汇总;
(3)相关性证明材料: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5年来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的获奖证书、论文、项目、著作等。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确需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按《项目申请书》中的填写顺序整理,审核后退回。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
电子信箱:zyzkyc2022@163.com
二、省级教改项目遴选推荐
学校将在本次立项建设的校级教改项目中,按照每个项目在评审时的得分情况,在推荐指标限额内分三类(高等职业教育类、思政课类、就业创业类)择优遴选符合省级教改项目申报要求的项目向省教育厅推荐。省级教改项目的申报要求详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教高〔2024〕24号)。
附件:
1.2024年河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改项目立项指南
2.2024年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
3.2024年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级教改项目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