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弘扬学前学子自立自强的精神风貌,彰显新时代青年的担当与责任,积极树立大学生励志典型,发挥榜样引领示范作用,我院现开展“自强之星”[1]评选活动:
一、活动目的
通过本次活动让学生清楚自立自强是一种可贵的品质,做人应该自立自强;懂得自立自强的精神,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
二、评选条件
1、我院23级、24级在校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困难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乐观向上,热心公益,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3、学习刻苦,无挂科,综合测评(班前50%),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等行为。
4、在爱国奉献、科研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
三、评选流程
1、班级初选:在辅导员的指导下,由班级团支部进行推选,每位辅导员择优推荐1-2名上报学院。
2、学院评选:学院评审小组对申报“自强之星”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发现虚假、抄袭等取消其资格。评选结果将公示3天,确认无异议,将最终确定我院“自强之星”,并进行表彰及宣传。
3、我院将评选出8名“学前教育学院自强之星”。
四、活动时间
班级评选时间:12月4日-12月9日
学院评选时间:12月10日-12月13日
五、宣传、表彰与奖励
被学院评选为“自强之星”的学生,将授予学前教育学院“自强之星”荣誉证书。
六、材料提交
1、上报学前教育学院自强之星推荐表(照片要求:蓝底证件照)
2、材料收集:附件1纸质、电子版材料各一份
纸质版:另附获奖情况佐证材料(只收证书复印件,参评材料不予退回)
电子版:班级姓名命名。
纸质版交到A101(本周日晚7:00-8:00集中收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QF10006@126.com。
学前教育学院
2024年12月4日
[1]关于“自强”之星
自强可以表现为:1、学生本人家庭有特殊困难情形,通过个人努力克服家庭特殊困难带来的不利影响,坚持刻苦学习,成绩优良;2、学生本人在学习生活的道路上,信念坚定,学习刻苦努力,在挫折面前愈挫愈勇,有着使人感动、感叹、可敬、可学的事迹;3、学生本人通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勇于超越自我,并不断地做到自立自强。4、本人身体有重大疾病或残疾,通过个人努力战胜身体上带来的病痛,坚持学业,勇敢地面对生活;5、其他能够体现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精神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