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学生认定
一、认证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置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和一般困难3档。
1.特别困难:学生家庭无固定经济收入,人均收入低于驻马店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2.比较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在扣除基本生活费用后,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国家规定应该由学生缴纳的费用的。
3.一般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在扣除基本生活费用后,不足以支付其在能力培养、素质提升方面所需适当费用的。
二、工作组织
1.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2.各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辅导员及其他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人员等担任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组,负责所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组织和审核。
3.各年级(专业或班级)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年级(专业或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年级(专业或班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民主评议工作。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代表性,人数不少于年级(专业或班级)总人数的百分之十,评议对象不应作为评议小组成员。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须在本年级(专业或班级)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
三、认证程序
个人申请(填写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的《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准备相关材料)——班级认定——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学院公示——学校审批——学校公示——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四、申请指南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是学校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和实施学校资助措施的基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年秋季学期开学进行,春季学期进行复核,学年期间根据学生家庭变化情况进行不定时的调整。
01认证程序
个人申请(登录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申请认定,同时填写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的《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准备相关材料,入学后提交给所在学院)——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学院公示——学校公示、备案——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新生同学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可在8月15日后至9月入学报到前,按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网上申请说明》,填写录取通知书中的《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本表以单页形式放置在录取通知书中,可复印),扫描二维码登录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纸质申请表及准备的相关材料入学后交给所在学院。(要特别注意:线上申请和纸质材料都要准备,都要提交) 如属以下六类特殊家庭的学生,可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1.原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风险未消除帮扶对象(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子女提供“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截图(显示有“已脱贫享受政策”或“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相关字样),并标明截图时间,经办人签字及联系方式,加盖乡镇级(含)以上乡村振兴部门公章。
2.农村、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提供低保证复印件。
3.特困供养、低收入困难家庭提供救助证复印件。
4.18岁以下孤儿提供孤儿证,18岁以上孤儿提供民政部门认定材料。
5.烈士子女、优抚对象提供烈士证复印件或优抚对象证明复印件。
6.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提供伤残证复印件或伤残认定书复印件。
02困难认定网上说明
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以下简称省资助系统)是由河南省教育厅建立的学生奖励资助资金管理系统,所有学生奖励资助情况均纳入管理,是学生在校期间申请各类奖助资金的重要平台。
学生需扫描二维码,登陆省资助系统,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
学校代码:14598
系统账号:个人18位身份证号(末位带×的,X需大写)
密码:身份证后6位(登陆后修改密码并牢记 登陆系统后,请仔细阅读首页《预防诈骗提示》,首先完善个人信息,否则无法进行下一步。待辅导员老师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请耐心等待。
一、个人信息完善
1.姓名、身份证号码、入学年份、学制、学历、所在学校这6项信息已存在,请先认真核对以上信息是否正确:所在院系、所在专业、所在班级按实际情况填写(新生可在驻马店幼专学工部系统中寻找,具体操作步骤见驻马店幼专学生处所发布的公众号文章),如系统没有所在院系、专业、班级相关信息,请和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联系(0396-3690322)。以上信息提交后将无法更改,请准确填写;
2.入学时间、性别、出生年月为系统自动生成,请勿更改;3.考生号、学号、生源地、民族、入学前户口、家庭人口数务必填写正确;4.家庭详细地址必须填写详细,农村填写省、市、县、乡、村,城镇填写省、市、县(区)、街道、小区名、楼栋、单元、门牌号;邮政编码、家庭电话、个人手机号码按实际填写;个人电子邮箱、qq号、微信号、为非必填项,可选填;家庭情况至少填写一位家庭成员信息。以上信息填写完毕,点一次“保存”,系统会以绿色字体在页面正上方提示正在保存,千万不要多次保存,也不需返回查看保存情况。学生个人信息由院系辅导员或者院系经办人审核通过后才可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程序,学生提交个人信息后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
已经完善过学生个人信息,被辅导员或学院经办人审核通过的学生,可以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认真填写申请理由(100-150字左右),上传《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点击提交。系统会以绿色字体在页面正上方提示正在保存,千万不要多次保存,也不需返回查看保存情况。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须在入校后,经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程序后才能确定是否能够审核通过,线上提交申请后请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开学后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