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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兼职心理咨询师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13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心理咨询工作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学生日益增长的心理健康咨询服务需求,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学校《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要求,面向全校教师选聘兼职心理咨询师10名。

一、申请条件

1.热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能热忱、细致地为老师和学生提供咨询服务。

2.兼职心理咨询师为在职专任教师、行政人员或辅导员,以下条件需满足其一:持有国家三级或以上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获得心理学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获得由中国心理学会、中国心理卫生协会、中国社会心理学会或中科院心理所等机构认定的心理咨询师等相关资质证书。

二、工作职责

1.根据工作需求,分配到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或各院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日常为学生提供个体咨询、团体辅导、心理讲座等服务。

3.心理普测结束后开展学生心理约谈工作。

4.危机事件发生时,协助开展危机干预及后续工作。

5.参与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组织的督导与专业学习。

6.指导院部建设二级心理辅导站并协助其开展各类心理健康活动。

三、工作要求

1.每周承担相关心理工作1天以上或每年30小时咨询量,且每年至少举办1次心理健康教育类的公开讲座,带领2次团体辅导活动。

2.遵守《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兼职心理咨询师管理办法》及《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第二版)》。

四、岗位待遇

1.兼职心理咨询师的工作量报送到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统计汇总,并按照《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根据实际工作量给予兼职心理咨询师相应的报酬,每学期发放一次。

2.兼职心理咨询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入教学工作量,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其实际工作年限经考核合格后,可视同相应年限的学生工作经历(工作满3年,且工作期间考核均为合格,认定学生工作经历)

五、选聘程序

1.个人报名:有意者请于2025年10月17日17:00前,将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zmdyzxlzx@163.com,主题统一命名为“兼职心理咨询师应聘-姓名-联系电话”,纸质版于2025年10月17日17:00前交到实训楼B314办公室。

2.资格审查: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谈环节的人选,并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本人。

3.面谈考评: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组织面谈,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考评,重点考察专业素养、沟通能力和职业操守等,择优提出拟聘名单。

4.审定聘任:拟聘名单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审定。审定通过后,进行公示。兼职心理咨询师实行聘期制,聘期一般为3年,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可续聘。

六、考核

1.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每学年对兼职心理咨询师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续聘,不合格者不再续聘。

2.若兼职心理咨询师存在违反工作协议、心理咨询伦理原则,损害来访者利益或学校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咨询权益,以及因个人原因对学校、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或来访者造成伤害或负面影响等情况,一经查实,随时予以解聘。




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