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以案学法(五)

发布日期:2023-11-07    浏览次数:


莫大意,小心校园盗窃


一些在校大学生在教室学习时,偶尔短暂离开,有将书本、手机,平板电脑等物品留在座位上的习惯。这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校园内很容易发生盗窃类案件,且校园部分区域存在监控盲点,因此,需要广大学生提高防范意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案情简介

某高校大一新生王某,完成新生入学报到手续后,同家人去市区逛街。父母给王某买了一部新手机,作为王某上大学的物质奖励。王某返校后,闲来无事,就去教室看书。期间王某拿水杯去楼层开水间接水,想着自己来回也就几分钟的时间,就把自己新买的手机随手放在座位上。王某接完开水,又去了一趟洗手间,返回教室时,发现自己的新手机“不翼而飞”。

王某立即将情况上报学校保卫部门,并打电话报警。遗憾的是,学校教学楼的监控设备正值开学例行检修,警方没有掌握有效的案件线索,加之学校正值开学期间,校园人员流动大,因此案件也就不了了之。据王某所述,新手机价值5000余元。

法条定位

(一)盗窃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量刑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河南省《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

1.“数额较大”—2000元为起点

2.“数额巨大”—50000元为起点

3.“数额特别巨大”—400000元为起点

4.案值不足2000元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防范小贴士

1.贵重物品不用时最好锁在抽屉、柜子(箱子)里、教室不放贵重物品。

2.贵重物品随身携带,证件、银行卡丢失后要立即挂失。

3.最后离开宿舍的同学,要关好门窗,养成随手关灯、随手关窗、随手锁门的习惯。

4.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