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技术学院

智能技术学院
位置: 首页 > 学团工作 > 正文

智能技术学院 2025级三年制专科转专业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25-12-29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学院2025级智能技术学院转专业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组  长:张静莉  罗群会

副组长:梅金星  王新乔

教学科研科、学生工作科、办公室配合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为教学科研科。

二、允许申请转专业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优良,品行端正;

(二)申请转专业之前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经本人申请,学院考核,在新专业更能发挥本人特长;

(四)需满足学院对于转入专业条件要求。

(五)申请转出智能技术学院所属专业的条件学生专业调整在一年级第一学期进行,二年级以后(含二年级)不允许转专业,休学创业或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者可适当延长。遵照上述要求,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智能技术学院学生,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1、学生确有专长,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兴趣、志向和学业基础,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

2、经学校认可医院诊断,确认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证明材料:与申请理由匹配的有效证明材料。

3、休学创业、入伍退役后,在复学时因学校或自身特殊情况需要转专业者。

(六)申请转入智能技术学院所属专业的条件

1、申请转入智能技术学院所属专业者,须首先经现所属学院同意,且对其申请转入的专业确有强烈的学习兴趣和一定专长,转专业更能促进其学习;

2、申请转入智能技术学院所属专业者,还须获得智能技术学院认可,且转入专业确有利于其将来就业和良好发展者。

证明材料:与申请理由匹配的有效证明材料。

三、不允许申请转专业的条件

提出转专业申请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一)招生时确定为艺术、体育、对口升学、单独招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申请转入非同类别的;

(二)在校期间受警告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三)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四)已达退学程度的;

(五)中途退役,或因政治、思想原因被部队退回,或服役期间受到除名、处分及劳动教养或判刑者;

(六)其它无正当理由的。

四、转专业工作流程

(一)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2。

(二)拟转出智能技术学院所属专业的学生,其转专业申请须告知原班级辅导员,并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转专业申请表纸质版及班级转专业申请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3)至本院学生工作科,再由学生工作科将相关资料交至教学科研科2406办公室,提交截止时间为,1月6日下午15:00前。

(三)1月7日-1月8日期间,学院将审核并汇总后的本院转专业学生申请表和汇总表,提交至学校教务处审核。

(四)学院组织考核: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学生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智能技术学院通知拟转入智能技术学院所属专业的学生参加转专业考核测试。

考核时间:1月12日上午9: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考核成绩上报时间:1月14日——1月16日

(五)考试合格者由学院教学科研科负责申请办理转专业学生的相关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为了保证学院转专业工作顺利开展,各班级应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二)各辅导员应做好文件解读,并将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及时传达到每位学生。

(三)保证该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

(四)如若发现转专业各环节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则取消相应学生转专业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