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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基层党建工作督导制度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10-29 浏览量:

各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开展,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学校党委决定建立基层党建工作督导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范围

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党员发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等工作开展情况。

二、督导时间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或下个月月初。

三、督导内容

(一)政治理论学习情况:

1.是否制定了全年党员学习计划,学习计划落实情况、党员个人学习笔记记录情况;

2.上级党组织及学校党委临时安排的学习教育情况。

(二)“三会一课”开展情况:

1.是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个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党支部每季度组织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每个学期不少于2次,党支部书记每学年为所在支部党员至少讲1次党课);

2.会议记录、会议签到等是否规范、完整;

(三)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情况:

1.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情况:会议及程序是否完善且符合有关规定;会议记录是否全面,政审、公示、投票等工作是否落实;发展党员过程档案是否建立等方面和环节;

2.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及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

3.党费收缴是否按照核定标准执行,是否每月按时收缴党费,按时上缴党委。

(四)“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

1.是否每月25日左右开展了主题党日活动,是否有活动记录及照片;

2.是否每次确定不同主题,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听党课、缴纳党费、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活动。

(五)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1.每年末是否按时开展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是否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记录、评议表格等资料是否完整。

(六)党建工作创新:

1.创新党建工作载体,丰富党建工作内容,推进教育教学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开展特色鲜明的党建活动并形成相应简报。

2.积极开展党建工作研究,形成有实践价值,可推广的理论成果或论文、报告等。

3.每季度向学校微信公众号投稿一篇以上。

(七)考勤及任务落实情况

1.学校党委组织的集体学习或党课,根据出勤率评分;

2.上级党组织或学校党委安排的数据统计及材料报送,是否按时完成。

五、有关要求

(一)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做到备查材料详尽、真实、完整。

(二)督导组定期通报检查情况,指出存在主要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

(三)组宣部将对每次的督导情况进行评分,4次的总分排名情况作为年底评选先进党支部的重要依据,真督实查、形成常态,充分发挥绩效考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先进党支部评选资格:

1.支部书记不参与年底述职考评的;

2.支部党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支部党员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的;

4.支部党员出现意识形态领域负面影响的;

5.支部党员出现其他不适宜参与评优评先行为的。

(五)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党建月报告制度即行废止。

附件:党建工作督导评分细则

2021年10月28日

供稿:驻马店幼专党委办公室 编辑:赵绍远 审核:张静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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